大英帝国兴衰史(一):蛮荒时代

清朝末年时期,严复曾在报纸上写过一篇讽刺的文章,说是儒生们一听到别人说民主,就会说,民主不过是野蛮部落的传统陋习,有什么好的?

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我们大清这样高度现代化、完备的官僚体制,所以只能够按照野蛮部落的方式,共同议事。

君臣不分,臣民不分,完全就是野蛮的陋习,有什么值得学的?

如今我们看到大清儒生说出诸如此类的话,肯定认为这是愚昧的、不开化的,需要启蒙的想法。

但事实上,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些保守儒生的良好政治洞察力。

因为他们的说法是正确的。民主,确实就是部落传统的陋习。

蛮荒

在亨廷顿的《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》中写道,中国、土耳其、和莫卧儿这种类似罗马的官僚体系比较完善的帝国,在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,并不是很顺利。

反而像是日本这种看上去比较原始的国家,转型却比较顺利。

虽然书中并没有给出原因,但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。

因为日本比起大清这种官僚制度,更加的原始,更接近于部落传统的简陋之习。

正是因为这种简陋之习恰好更接近于欧洲的发展路径,欧洲的所谓宪政民主,确实正如晚清儒家士大夫所说,是部落陋习的演变。

古代日耳曼人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?

部落的首领,是武士们的领袖,也是善战的将领,能够领导部落成员打仗。

部落的长老,就是这些年长的英勇武士,之后是普通的武士。

部落的事务由部落的武士们共同商议,部落的酋长和长老,也是由武士们选出来的。

所有战斗力的武士,基本上是所有成年男子,除了老幼病残,只要能拿的用武器,都是要上战场的。

旧的领袖战死,或是不能战斗之后,选举出新的领袖,或是商讨部落大事,方法就是用他们的武器说话。

如果赞成就鼓掌欢呼,反对就敲打他们的武器。这就是非常原始的部落处理事务的方式。

希腊也有类似的东西,我们之前讲过了,这就是民主的起源。

在罗马灭亡后,这些日耳曼蛮族入侵罗马,这些部落酋长、长老、武士,很自然的演变成了封建欧洲的国王、贵族、和公民。

对罗马帝国的入侵

这里的公民,并不是中国的“百姓”。

国王、贵族、公民,并不代表他们的全部人口。

这里排除了很多不在政治共同体之内的人,比如像是妇女、儿童,无战力的,还有当地的被征服者。

至于这些人口占多少比例就不得而知了,但估计这些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,就是连“平民”阶层都算不上的人,应该是超过半数以上的。

我们本篇要讲的英格兰王国,在政治体制之外的,没有资格算是平民的,在兰开斯特王朝之后,大概也占有20%。

当然这个没有精准的统计,但20%应该还是保守估计。

如果按照日耳曼的传统,直到中世纪,就是排除在政治共同体之外,什么都不算的人。

这些人的特点是不参加政治活动的决策,是完全的消极被动的这么一群人。

这些人只有贡赋,而没有税收。

贡赋和税收的区别在于,比如国家需要开支施行公共事务,然后各基层讨论得出一个结论,这个结论是大家都同意且自愿执行的,这个叫做税收。

而贡赋相当于一种征服者的权力,征服者想要什么,被征服者就得给什么,甚至他想杀你都是可以的。

他不杀你,拿你的东西,这就属于“贡赋”,或者说是战利品,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。

这种情况在东方也常见,西方也有“降虏”,在日耳曼入侵罗马之后,当地的被征服者,就是日耳曼人的降虏。

日耳曼在刚建立封建国家的时候,对这些当地的降虏是为所欲为的。

这些被征服者,没有政治权利,只有贡赋,没有税收。

宪法也不是对这些降虏而言的。

女英雄布狄卡,领导了不列颠诸部落反抗罗马帝国占领军统治的起义

什么是宪法?

宪法就是政治共同体内各个成员之间的制衡,各个阶层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,如何处理公共事务。

如今我们说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但在当时不是这样的。

国王、贵族、平民之间的的权力是不一样的。

这里的平民,也不是所谓的“平民百姓”,而是拥有武力、能够参战的“公民”。

能够参战的“公民”,这个门槛是不低的。

在英国早期,就是兰开斯特王朝之前,撒克逊时代,所谓的“平民”,就是必须拥有大约几十亩的土地。

在中国有几十亩地,肯定是地主阶级了。

所以说如果你生活在英格兰王国之前,就是萨克逊时代,你连平民都算不上,不是“降虏”的话只能算个“顺民”。

这个标准实际上就是战争中可以供养一个士兵的标准。

一个普通的士兵需要的供养虽然没有骑士那么多,但也不少。

骑士需要良马、需要盔甲,良马和重甲都是非常昂贵的,一旦被打败,成为了俘虏,想要赎回来就是倾家荡产。

圆桌骑士,传说中不列颠伟大的国王亚瑟王(KingArthur)所领导的高贵骑士

通常是向犹太人借高利贷才赎的回来。

因此铠甲这种宝贵的物资都是传家宝,只有城堡的继承人才有资格使用,你要是看过中世纪的电影,城堡里罗列的都是铠甲,是因为这些铠甲在当时太过贵重。

除了骑士,普通的士兵参战,是既没有马,也没有铠甲的,一般只有弓箭之类的武器。

但即便是作为一个普通士兵,也并不简单,首先你需要有足够的行李和口粮,确保你上战场不至于饿死。

封建制度下是没有军饷这种东西的,除了口粮之外,你至少还得有武器吧,就算没有刀剑,你起码有张弓还有足够的箭矢,近战也得有个狼牙棒、盾牌之类的,不能一点战斗力都没有。

这些东西的成本,在当时也是相当高的,因为普通人吃饱饭就很难了,别说多余的口粮去打仗了。

如果把这个标准放在大清,大部分人连“平民”的资格都没有,只有像是曾国藩、刘铭传、李鸿章这种人,才算是平民。

所以大清包括之前的专制王朝是不会出现国会的,国会是如何产生的?

我们回想一下撒克逊人征服英格兰人之后的状态,罗马留下的不列颠居民,是那些只有贡赋没有税收的“平民”。

撒克逊王国和勃艮第王国和意大利城邦的不同之处在于,入侵的蛮族大体是过半的。

而南方,像是勃艮第,原住民人口是占优势的。

所以撒克逊王国,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日耳曼部落的组织形式。

德国北部也是这个样子,北欧这些延续日耳曼传统的地方,就变成了当地的宪法起源。

这和拉丁美洲的情况类似,印第安原住民比较多的地方,比如秘鲁,之后的政治发展的都不太好。

而荒野比较多,原住民比较少,像是美国、阿根廷、智利,白人势力更多的地方,宪法制度就比较好。

有很多人将此归结为种族主义的原因,但是为了政治正确就很少提及了。

其实这件事和种族主义的关系并不大,就是社会结构残留的问题。

如果原有的社会结构残存太多,或是影响太强,反而会把征服者的社会体制同化。

就像是蒙古攻宋,满清入关后,反而被宋明的体制同化了。

中国的外族征服,并没有产生日耳曼征服的类似效果。主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残存的居民太多,尤其是儒生保留下的社会结构没有被消灭。

这些儒家的政治原理和制度全部保留和沿袭下来,之后历史又重演了,部落组织逐渐变成了中华帝国的政治组织形式。

但在欧洲,日耳曼部落的封建组织形式,成了整个欧洲中世纪的政治结构,尤其是英国和德国,包括北欧哪些国家。

这些国家的宪法就是国王、贵族、平民之间互相竞争中形成的。

当然,在英国早期,就是萨克逊时代,这种体制还不太完善,撒克逊人的的贵族议会是什么样的?

下次再说。

(附录)英国君王纪年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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