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主镇红和村,干净整洁的水泥路通往户户美丽的庭院,村办公楼在蓝天白云的映照下,让人格外心旷神怡。土主镇红和村党总支书记胡明安说到:“自从把环境保护写进‘村规民约’以来,村民们维护环境的自觉性有了极大地提升,我们红和村的村貌也焕然一新。”
土主镇红和村“村规民约”
“我们在自己的田里烧点野草来沤肥,一是就地取材节约肥料成本,二又没影响到谁,再说了,往前数几十年我都是这样做的,为什么现在要罚款?”红岩村5组村民刘某一听说要罚款,就很不理解。“因为露天焚烧不仅污染空气,还容易影响交通、引发火灾等等,同时,你这种行为也是违反了我们的‘村规民约’,所以现对你收取环境治理费500元。”红岩村党支部书记敖海宇一边说道一边拿着工具将明火扑灭。
近年来,土主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、改变工作方法,坚决贯彻落实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思路,从群众实际生活着手,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“村规民约”,巧抓环境保护。
土主镇全镇5800余户家庭签订《承诺书》
工作人员开展定期巡查
强化领导明确责任
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,土主镇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、负总责,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,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,机关各股室及村(社区)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落实。
加大宣传提高认识
通过悬挂标语38幅、张贴宣传海报120余张、村组流动宣传车以及村组微信群推送链接300余条,鼓励各村(社区)结合每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、“阳光问廉•群众问政”院坝会、村民代表大会等多形式宣传《环境保护法》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,与全镇5800余户家庭签订《承诺书》,让全镇百姓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,极大地增强了大家的环保意识。
齐抓共管推进有力
由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,镇综合执法办、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、镇社会治理办、土主派出所、土主畜牧兽医站等股室(站所)密切配合,组织各村(社区)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在全区率先完成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;对辖区内的68家纺织企业、267个养殖户(场)开展定期巡查,并就其发现的问题由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;及时对外公布镇生态环境保护举报电话,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,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。
近三年,土主镇各村(社区)根据“村规民约”对村民刘某某、祝某某、张某某等39人焚烧秸秆和炼山造林收取治理费12500元;对林达养殖场和村民敖某、潘某、万某某等12户养殖户污水渗漏收取治理费38500元;对1家纺织企业浆纱水溢流污染收取治理费2000元;对眉山市一企业违规倾倒固体废弃物收取治理费10000元。
加强督查严格考核
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村(社区)年终目标绩效考核,并作为村(社区)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采取”周检查、月通报“的季评比制度,将检查结果和通报情况及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,并抄送镇纪委,对通报中未及时整改的问题一律移交镇纪委处理。
土主镇每月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通报
(乐山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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